The Journal of Theoretical Fimpology. Volume 2, Issue 1: e-20071024-2-1-10. May 26, 2014 (www.fimpology.com)
自然选择是进化实体之间的相互作用,并且发生在所有进化层次上
殷曙东
ORCID 0009-0005-8661-6889
Cory H. E. R. & C. Inc., Burnaby, British Columbia, Canada
Email: [email protected]
内容摘要
从最近提出的理论中,归纳出以下三个新观点: (1) 生物遗传至少发生于三个进化层次上: 分子层次、亚细胞层次和细胞层次; (2) 在分子层次、亚细胞层次和细胞层次上的进化实体所发生的多聚核糖核苷酸相关的和非多聚核糖核苷酸相关的可遗传性改变,可以传递给下一代; (3) 这些可遗传性改变已经从理论上和实验上揭示了它们本身是内源性和外源性产生的结果。有关自然选择在物种进化中的理论首先是由达尔文依据对包括人类和非人类动物在内的宏观生物的观察所提出。这个理论只解释了'最适应' 宏观生物物种的延续性。自十九世纪中期起,科学家们在回答'什么是自然选择?' 这个问题上所做的巨大努力,已经揭示出它的多种特性,例如 '驱动力量'、'进化机制',或者 '进化过程'。在本文中,作者依据最近提出的UPOEE 模型, [1] 试图定义自然选择是进化实体之间的相互作用,并且发生在相同进化层次和/或者不同进化层次上,或者不同进化层次之间;并且进一步阐述,在人类社会层次上,自然选择被人性化成了各种社会特色,其中包括文化、种族、政治、宗教、法律和经济等色彩。